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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叶耿新-粤房地
发布时间:2026-09-26 浏览量:0次

  被经受人叶汇干于2026年5月22日仙游,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百姓北道C2区4栋202房及杂间(核心大道C2区4栋)、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04039号、梅府邦用(2010)字第2822号中的家当50%份额系其遗产。依照申请人提交闭连质料,确认林彩清、叶耿新、叶新梅为法定经受人。依照上述法定经受人提交的询查外护理证和护工证区别、具结书等确认呼和浩特证件制作,该遗产由叶耿新经受,现叶耿新向我局不动产挂号核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经受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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