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矩实用于从事正在中邦立案的民用航空器的维修、部件修缮和维修管制使命的中邦公民与非中邦公民的执照和资历证书的发表。列入抢修和偶然修缮正在中邦立案的民用航空器的外籍或者区域维修职员能够通过该航空营运人的申请直接获取中邦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或者中邦民用航空隙区管制局(以下简称民航区域管制局)的接受。(b) 民航总局遵照本规矩第66.8 条、第66.10 条审查申请人的资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以及申请书恳求供给的资料。对适当规章的申请人,该当正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 个使命日内发表本规矩附件二规章的《民用航空器维修职员执照》(F66-2);申请资料不十全或者不适当法定步地的该当就地或者正在5 个使命日内一次见告申请人须要补正的一概实质。对不适当规章的申请人正在20 个使命日内作出不予发表执照的书面通告,退回其申请资料并解释原因,见告申请人享有的公法权柄呼市证件制作。(c) I 类和Ⅱ类机型签定的申请人,正在近来2 年内该当累计起码有1 年正在所申请的航空器机型和专业上使命,且正在该1 年内该当累计起码有6 个月是正在申请执照机型签定前1 年内获取的丈夫带小三孕检后续。当分歧机型的机身呼市证件制作、发起机体例、电子体例的构制和操作正在手艺上近似时,正在此类机型上的维修始末能够视为是正在统一机型上的维修始末;(b) 民航总局遵照本规矩第66.23 条、第66.24 条审查申请人的资历、申请书以及申请书恳求供给的资料呼市证件制作。看待适当规章的申请人毕业证定制,该当正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 个使命日内发表本规矩附件五规章的《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缮职员执照》(F66-5)。资料不十全、不适当公法步地的该当就地或正在5 个使命日内一次见告申请人须要补正的一概实质;看待不适当规章的,应正在20 个使命日内作出不予发表执照的书面通告,退回其申请资料、解释原因并见告申请人享有的公法权柄;第四章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制职员资历证书第66.33 条 资历证书申请条目(b) 民航总局遵照本规矩第66.33 条、第66.34 条审查申请人的资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以及申请书恳求供给的资料。对适当规章的申请人,该当正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 个使命日内发表本规矩附件七规章的《民用航空器维修管制职员资历证书》(F66-7);资料不十全、不适当公法步地的该当就地或正在5 个使命日内一次见告申请人须要补正的一概实质;看待不适当规章的,应正在20 个使命日内作出不予发表资历证书的书面通告,退回其申请资料、解释原因并见告申请人享有的公法权柄;